关于张铁柱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2019-12-26 13:43:00 来源:敦化市人民政府 作者:敦化市国土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张铁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敦化市胜利街丹江委人民法院住宅楼,地号52-68-63-105,证号(2001525087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申请声明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按程序为其补办相关证件,原房产证已过户,因该证遗失所造成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现房屋权利人张军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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