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推进和龙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县域经济振兴发展奖励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乡村振兴试验区项目管理指南的通知》(吉农居办发[2019]7号)和《和龙市2019 年吉林省县域经济振兴发展奖励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项目奖补方案》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对7个“百村千村”示范村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检查考核。通过实地考评、综合评定等程序,确定了各村综合排序名单。经市政府同意,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较好的崇善镇古城村、头道镇延安村进行奖补,各镇村要高度重视,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抓紧组织项目申报、项目实施等工作。
和龙市农业农村局 和龙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