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补贴优秀带贫脱贫新型农业经济组织的通知

2019-11-27 14:10:00 来源:中国-龙井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加快推进龙井市商务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鼓励扶持带动脱贫工作成绩显著的新型农村经济组织,根据吉林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发〔2019〕19号)要求,为扶持具有一定带动扶贫脱贫工作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型、小微型涉农组织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及加工,结合前期摸底调查工作,根据各乡镇呈报信息,制订本补贴方案。现将扶持资金补贴事项公示如下:

    一、补贴对象、范围及标准

1、对带动脱贫扶贫工作的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合作社、农场)、农业企业,购置农产品(含农副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民俗等特色产品及服务)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商品化预处理等设备设施给予不超过总额50%的补贴且每个经济组织补贴不超过10万。此项补贴计划投入资金50万元。

2、该经济组织带动贫困户原则上不低于30户,且带动贫困户年增收总金额不低于6万元;

3、该经济组织全年销售额50万以上,且电商销售额不低于总销售额的10%;

4、该经济组织必须已初步完成商品化预处理,能够进驻电商平台;

  二、补贴方式和程序

相关企业在建设完成后,向市商务局提交相关申请,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共同审核验收合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拨付补贴资金。

三、补贴的时间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之间建成或可以建成的。

四、申报时间

现已建成的单位或企业申请补助时间截止2020年7月31日之前,如确认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可建设完成的。需要在2020年2月28日之前先向市商务局报备,以便市商务局调配、预留补贴资金。

五、申报材料

申报补贴需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请书,包括建设目的,使用范围,实施规划,带贫扶贫说明、销售业绩及佐证等;企业除申请书外,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质检报告、生产许可证或委托生产协议等资质证书及主要产品图片、详细证明材料以及复印发票件;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骑缝章,一式三份)提交到市商务局电商科(已建成的需现场考察验收)。

六、相关要求

1、严格项目补贴的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编造项目资料骗取资金的企业或机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违背申报初衷,擅自改建,挪用的将追回补贴。

3、对已经享受过补贴的设备设施不得重复申请,一经发现追回补贴并追责。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全 峰

报名地点:龙井市商务局电商科

联系电话:13844704343

 

 龙井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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