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稳定一季度经济运行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政明电〔2019〕2号)、《关于切实提高省级专项资金精准性和有效性的意见》(吉政办发〔2017〕22号)、《吉林省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产业〔2017〕514号)、《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产业〔2017〕515号)等文件规定,以及省、州工信部门2019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有关规定,通过材料审阅、专题会议研究,现将龙井市2019年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参展补贴)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联系人:李明益 联系电话:18844732219
龙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18日
龙井市2019年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 专项资金分配明细(参展补贴)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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