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政府《关于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苏发〔2015〕35号)、《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5号)、《关于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强弱项的若干措施》(苏发〔2019〕23号)、《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2017〕300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9〕116号)等文件精神,今年省拨付我区补助资金35万元,主要用于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补助。现将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2月21日-2月28日,联系人:曹建军,电话:0515-68603120。 附件:2020年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盐城市亭湖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