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财政局、盐城市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盐财农〔2019〕95号)和亭湖区扶贫办、亭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亭湖区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亭扶办〔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经低收入农户申报,所在村、镇(街道、经济区)审核公示,区级抽查核实,决定对2020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进行补助,补助对象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中的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拟申请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4日。欢迎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亭湖区扶贫办或亭湖区财政局如实反映。 亭湖区扶贫办联系电话:0515-88123508,联系人:杜华楠;亭湖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15-89880316,联系人:陈珠萍。 附件:亭湖区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公示(第一批).xls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