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0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盐农牧〔2020〕13号)的通知精神,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生态环境局、国土分局组成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验收认定工作小组。于7月下旬,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成工作组,对南洋镇自查认定合格上报的省级规模畜禽养殖场进行现场验收。工作组对照《亭湖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验收认定评分表》,逐项进行技术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全区共有1家省级规模畜禽养殖场总分达到80分以上,被认定合格。现将认定名单公示如下(附后),各地要紧扣时间节点,加快畜禽粪污治理设施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畜禽粪污治理目标任务。 特此公告。 附表:亭湖区2020年7月份省级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验收认定合格名单.docx 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