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亭湖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亭委办2017〔67〕号)规定,经专家评审并报领导同意,现将2020年度亭湖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欢迎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举报。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4日。 通讯地址:区委宣传部新闻科(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电话:0515-66691027;区财政局教科文科(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电话:0515-66690314。
附件:2020年度亭湖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表.docx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宣传部 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