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防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新墟所根据县局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一、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检查。要求辖区内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提高学校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学校食堂监督检查,督促学校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存储、加工制作、清洗消毒、人员培训、健康检查等制度规范;引导学校充分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开展食品安全日常自查。 二、开展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检查。加大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销售“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生产日期)、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食品,严查无证、超范围经营食品等行为。 三、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新墟所积极会同教办、疾控中心开展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截至3月31日,新墟所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检查学校食堂7家次、食品经营单位9家次,立案查处2宗,罚没款1.1万。(许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