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货运车辆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2020-05-27 08:00:00 来源: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 作者: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加强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高新区周边道路实施货运车辆限制通行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禁止行驶证核定载质量2()以上的载货汽车驶入祥园路(328国道至宏溪路段)、银柏路(328国道至宏溪路段),并在上述区域以内道路增设禁令交通标志。

本通告自二00年五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货运车辆限制通行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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