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0 年2月12 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莱阳市林业局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