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莱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2020-09-21 08:00:00 来源:莱阳市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2020年烟台市部分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就2020莱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必须是现场报名网上邮箱报名审查合格通过的考生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925日(周五上午8:30-11:30)  

  地点:莱阳市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莱阳市富山路258号广电中心15楼)。

    二、资格审查内容(资料按附件2排序、装订)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按照《简章》中“三、报名和资格审查”部分相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除《简章》附件3“2020年烟台市部分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应聘须知”9条规定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外,有下列情况的请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和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个人人事代理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并出具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1,需要手写)。

    2)报名时至今无工作单位的,出具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个人人事代理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并出具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1,需要手写)。

提供证件及证明材料时,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取得专科(含)以上学历的提供登录“学信网”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9月1日后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提供登录“学位网”打印,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审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照片、填写完整的《2020年烟台市部分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的《未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书承诺书》、在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等留存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等其他证明资料须经有关部门加盖公章后留存原件 同意报考证明可于统一体检前提交至莱阳市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莱阳市富山路258号广电中心15楼),其他材料不可以延期补交。

请考生将有关材料按照附件2所列清单的顺序排列、装订。《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由考生按要求填写,并自行打印,作为装订材料第一页。

    三、资格审查步骤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资格复核。考生持经两名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资格复核处”复核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定于2020年9月26日上午

    四、注意事项

    1、根据《简章》规定,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因现场部分资料需考生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如果考生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有关材料和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简章》办理。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参加面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2.根据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 478 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的通知规定,经莱阳市考试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2)资格审查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不满28天者。

3.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审查现场和考场。

4.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资格审查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除核验考生身份、考生试讲时按要求摘口罩外,其他时间全程佩戴口罩。

5.所有考生自资格审查前 14 天(926日之前除早、晚体温一栏中不用填,其他栏目必填)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 1 次体温测量,体温测量记录在《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4),并在资格审查当天测温入场时提交填写完整并签名的《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不能提供者不得进入)。

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如因疫情防控变化无法如期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将提前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为了避免错过考试,建议考生自921日起,每天登录莱阳市政府网了解相关信息。



         附件:

              附件1:未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书承诺书.docx

              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

              附件3:“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的申领方法.docx

              附件4: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6:2020年烟台市部分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7: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莱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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