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土地价格决策的透明度,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我局兹定于2020年11月16日举行莱阳市城镇标定地价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使标定地价成果更符合莱阳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上午09:00 二、听证会地点 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四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1月13日(节假日除外)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名。 四、听证会须知 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凡户籍在莱阳市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莱阳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拟作为听证会代表参会的单位请持听证会报名表(加盖公章)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公民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于2020年11月13日17时前到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三楼耕保科报名。 听证会举办机构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 五、申请旁听听证会须知 凡户籍在莱阳市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莱阳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旁听听证会。申请旁听人应于2020年11月13日15时前到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三楼耕保科报名,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旁听听证会申请,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旁听听证会的,还应当在申请中确定拟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并写明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听证会举办机构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旁听代表。 六 、注意事项 1.听证会代表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报名情况和顺序确定,人员分配将考虑地域、行业、性别等因素,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项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申请旁听的单位或个人,按报名时间顺序确定,人数不超过5人。 4.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5.听证会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6.听证会代表和旁听者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无故退场。届时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联系人:牛晓龙 联系电话:7295577 特此公告
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12日 请点击查看:莱阳市城镇标定地价听证会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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