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莱阳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利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车辆过程中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对在以下地点违反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自觉参与到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确保城区道路安全畅通,全面提升莱阳城市道路交通形象。
特此公告。
莱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