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2019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公告

2020-07-15 17:55:26 来源:蓬莱区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关于核准2019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公告

  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是一个重要的参照标准,它的变动将影响整个养老待遇结果的变化。2019年以前,企业职工计发退休待遇参照标准用的是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9年,按照3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要求,山东省公布了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使缴费基数降低。这个平均工资,相比上年度降低了5.7%。如果直接套用这个数据来核定养老金,必然带来新增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的降低。正是基于这个特殊情况,国家、省一直在努力测算过渡性的养老金计发办法,确保2019年企业新增退休人员和今后一段时间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不随着平均工资数据的降低而降低,因病去世企业退休人员的死亡待遇也不降低。因此,我市严格按照省、烟台市通知要求,对2019年度新增退休人员发放了临时养老金,对2019年度去世企业退休人员暂按2018年标准发放了临时死亡待遇,待国家和省出台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过渡措施后,再作待遇清算。

  2020年6月8日,山东省人社厅发文公布了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待遇基数,其中,201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5125元)用来核定2019年养老金;全省职工平均工资(73593元)用以确定2019年去世退休人员的一次性救济费标准(61327.5元)。按照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统一部署,我市对2019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重新核准养老金,市社保中心已于6月底将增加的养老金补发到位,从7月份开始按新标准发放。对2019年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救济费标准增加了4593.50元,不需要单位和直系亲属到市社保中心企业退休窗口领取,市社保中心已于6月底前将增加部分发放到领取临时死亡待遇时提供的银行卡(社保卡)中,请注意查收。

  由于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待遇基数尚未公布,2020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暂继续领取临时养老金,待新基数公布后再进行重新核算。

  养老待遇可通过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也可到市社保中心企业退休窗口查询。

  蓬莱市社保中心企业退休窗口咨询电话:0535-5612376,市就业中心代理窗口咨询电话:0535-5662397、人才窗口咨询电话:0535-3350835。

  蓬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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