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好招远市2019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推进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字【2017】4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等通知文件精神,经市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建立招远市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现将服务主体名录库入围标准公告如下: 1、应有一定的粮油等大宗作物耕、种、防、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请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农业服务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报名,提报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械作业设备明细及相关服务成果的证明材料,于10月8日上午下班前报市农经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214097,联系人:邵文。 招远市农业生产社会化 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