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字【2017】4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文件等通知精神,招远市农业农村局在市政府信息网站公开发布了关于筛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接受报名参选。截止10月11日,筛选工作全部结束。经评审,决定将招远市金丰农业服务公司等9家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能力强、镇街推荐、群众公认的服务组织纳入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现公示如下:
招远市农业生产社化服务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