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远市土地利用规划站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根据«中共招远市委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招远市机构改革涉及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招发【2019】3号),招远市土地利用规划站拟向招远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采取报刊方式发布的,自发布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