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烟残联[2016]2号)精神,现对本市2018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 20至12月 24日(共计5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 烟台市审核用人单位2018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汇总表.xlsx
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