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听证会公告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号)要求,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市政府委托,拟对招远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调整,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更符合招远市实际,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0年2月下旬举行调整招远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举行听证会的5个工作日前通知 二、听证会地点: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对招远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招远市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招远市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和法人,请于2020年2月10日至14日持本人身份证件或本单位提供的有效证明或委托书向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 5、听证会代表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的代表,符合以上条件的,优先被指定为听证代表。 五、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 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有权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3、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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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