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鲁政[2014]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22号)、山东省民政厅、财政厅《山东省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鲁民[2016]44 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14]33号)、烟台市民政局、财政局《烟台市发展养老服务业市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烟民[2015]29号)和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招政发[2015]36号)等要求,经社会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市2020年建设和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场所、邻里互助点进行了项目材料审核和现场调查,对2020年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专项资金补助(名单附后),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拟补助项目有异议,可在5日内(截止到9月27日)向市民政局、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招远市民政局 8213700 招远市财政局 8242935 附件:2020年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汇总表 招远市民政局 招远市财政局 2020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