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申报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的情况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地 址:招远市温泉路111号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综合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35-8166702 附 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
招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