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 截至2018年,长宁县户籍总人口46.27万人,其中农业户籍人口31.5万人、非农业户籍人口14.77万人。全县当年出生人口5289人,出生率为8.1‰;死亡人口5829人,死亡率5.87‰;人口自然增长率2.32‰。全县现有常住人口34.67万人,城镇化率达45.57%;城镇居住人口15.8万人,其中县城规划区居住9.72万人;农村居住人口18.87万人。(魏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