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告

2020-05-18 16:07:59 来源: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九久 字号:T|T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告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市教育体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高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和条件

  (一)受理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高县的中国公民。其中,仅居住地在高县的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2.驻高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高县的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权限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受理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1.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

  3.普通话证书要求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二、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5月11日至6月22日,其间5月21日0点到6月6日上午9:3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报名。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期照。

  (二)体检。时间:5月11日—6月22日,地点:高县中医院--文江镇大同街52号。体检表上粘贴照片应与网上报名上传相片同底版,体检最终结论须出具明确意见并有医生签字和医院公章。

  (三)现场确认

  1.时间:6月23日、24日、28日上班时间。

  2.地点:高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2(高县庆符镇凯华路80号)

  3.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7种基本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户籍证明、居住证明或学校在籍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持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持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驻高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均需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由学校提供的学生能按时毕业的材料。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6)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国考合格证一式一份(由申请人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等级是不同序列不能作为相关依据。

  5.在职教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上一年度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复印部门印章)

  三、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申请认定上述教师资格的人员于6月23日、24日、28日上班时间到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交资料进行初审,网上报名、体检等其他事项请进入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yj.yibin.gov.cn

  )按照《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告》要求办理。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委托他人进行现场确认的,须出具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请咨询高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831-5851133。

  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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