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明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服务类单位备选入库资格招标公告 宜宾市南溪区明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2020年度服务类单位备选入库资格招标,特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0年度服务类单位备选入库资格招标。 二、招标人:宜宾市南溪区明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范围:同时具备百货、五金、服装、办公用品及其他经营范围综合供货商3家。 四、项目内容: 1、采购预算在20万元以内(不含20万元)的百货、五金、服装、办公用品供货单位在备选库中采取“库内比选,同等条件最低报价中标”的方式选择确定。 2、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 五、资质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需具备下述条件: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因供货物资繁杂,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常用物资(百货、五金、服装、办公用品及其他)经营范围的综合性商贸公司。 (3)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若投标人中标后被发现有重大违纪记录,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至少提供一份2018年-2020年(截止到2020年4月)百货、五金、服装、办公用品供货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9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6:00时,宜宾市南溪区明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城区办公室(原老运管所办公室二楼,交管巷1号)。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缴纳200元资料费(不退还)并领取招标文件。 3、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2018年-2020年(截止到2020年4月)百货、五金、服装、办公用品供货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正在办理延期、变更等手续,需提供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凡参加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通过转账方式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以实际到账为准),未中选的单位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选的单位直接转为年度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本年度入库时间到期后无违约行为,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账号信息 公司名称:宜宾市南溪区明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南溪支行 银行账号:2010911300481 八、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可不提供,被授权人参与投标还需提供身份证明)。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纳税证明复印件 (6)2018年-2020年(截止到2020年4月)招标范围内供货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7)付款条件承诺书 (8)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9)货物清单报价表。 (10)售后服务方案。 2、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纸张均采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比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九、投标人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中标候选人按评标分值由高到低排名并确定本次入库单位,中标候选人最低分值要求为60分及以上(若出现相同得分,导致不能确定中标单位时,则立即按照招标方要求对指定货物进行现场报价,以合计价低者胜出)。 2、投标文件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提交虚假材料及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入库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报有关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十、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1、时间:开标前15分钟截止,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资格的文件不予接受。 2、地点:宜宾市南溪区经开区管委会四楼。 十一、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22日15:00时;地点: 宜宾市南溪区经开区管委会四楼。 十三、开标流程 1.检查投标正、副本份数,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如不满足取消投标人资格,如满足进入下一道检查复核性证明材料的程序)。 2.开启投标文件,检查复核性证明材料(若投标文件组成有缺失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如满足进入下一道评分环节)。 3.评审委员会评审各投标文件。 4.评审打分。 5.汇总结果,宣布评审结果。 十四、开标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进行综合因素进行评审,择优而定。 十五、合同的签订:投标单位中标后,在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备选入库合同,超过7日未签订合同的,则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六、咨询电话及联系人:曹女士183 0815 8682 十七、本次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宜宾市南溪区明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宜宾市南溪区明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