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市南岔县历史沿革

2019-09-19 15:28:43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九久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南岔区沿革,1905年(清光绪31年)始设汤原县时,南岔归其管辖。1946年(中华民国35年)南岔属汤原县第五区。1952年12月南岔属伊春县第二区。1955年9月12日,南岔(二区)改称南岔镇。同时浩良河镇(村级)从南岔划出,另行组建浩良河区。1957年11月南岔镇改称南岔区,隶属伊春市。1960年3月南岔区改称南岔人民公社。1962年12月复称南岔区。1964年8月17日根据伊春特区人民委员会《关于南岔区与南岔林业局合并的批示》,同年10月,南岔区与南岔林业局实行政企合一体制,隶属伊春特区和伊春林业管理局。1968年1月27日,经伊春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南岔区革命委员会。1969年10月撤销浩良河区并入南岔区。 1980年4月经伊春市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南岔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南岔区人民政府。 南岔林业局沿革:1946年8月合江省林务局在南岔始设林务分局。1949年南岔林务分局与汤原县林务分局合并成汤原县林务局,在南岔设林业办事处。1950年经松江省决定,将南岔林区划归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1951年7月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撤销鹤岗林务分局,其大部分人员迁至南岔,组建南岔森工分局,1953年6月29日与美溪森工分局合并为南岔森工分局。同年7月3日,南岔森工分局改称南岔森林工业局。1954年7月隶属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伊春分局。1958年4月8日改称南岔林业局,隶属伊春林业管理局。1961年11月,浩良河制材厂划归南岔林业局。1964年10月南岔林业局与南岔区实行政企合一体制。至今,体制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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