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09〕1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和按照黑龙江省安监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实施细则及黑龙江省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通知》(黑安监发〔2014〕12号)要求,经企业申请,我区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经企业组织专家审查,现将伊春华宇石油有限公司通过危险化学品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公示如下。
伊春市友好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