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历史沿革

2014-12-04 09:54:24 来源:行政区划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奎屯”是蒙古语“kuytun”的译音,意为“极冷”,始见于《元史》“奎腾”这个地名,此名源自奎屯河。相传成吉思汉西征时,军队夜宿于此,正值寒冬,兵士口呼“奎屯”,因此得名。突厥语称此地为“喀拉苏”意为“黑水”,泉水之意。

奎屯一带在公元前三世纪我国秦代时,是塞种人的牧地,后为月氏牧地、乌孙牧地。公元前60年,西汉政府在西域设立政权机构——西域都护府,古代新疆(西域),包括奎屯,正式列入中国版图。两晋、十六国和南北朝时期,奎屯先后为悦般,北魏、柔然、突厥属地。隋代,奎屯属西突厥铁勒部;唐朝时隶属于北庭都护府下的昆陵都督府。五代十国时,奎屯属九姓乌护和契丹族辽国。元太祖成吉思汗时(1206-1227年),奎屯为蒙古族曲儿只地;元大德十年至至顺元年(1306-1330年),属察合台后王封地。清代属库尔喀喇乌苏管辖,为厄鲁特蒙古的牧地。光绪十年(1884年)新疆正式建立行省,天山南北的军台、营塘一律改为驿站,专门从事军政公义信息的传递;奎屯驿是其中之一。

民国2年(1913年),奎屯为乌苏县属地,称奎屯庄(为乌苏县九庄之一),其所辖区域是“东界四十里井子及双石垒,西界奎屯河坝,南界南山,北界六十户苇湖”。民国34年(1945年),“三区”革命军突破国民党军第三道防线,攻占乌苏、奎屯、独山子一带;“三区”革命临时政府在乌苏县下设4个千户长(哈语:门拜克),其中有奎屯千户长(驻地在八十四户转弯湖),管辖奎屯、巴音沟、九间楼、皇宫、八十四户等五个百户长(哈语:玉兹拜克)。民国37年(1948年)在奎屯设立保安派出所。

1950年8月,乌苏县根据上级指示改千户长、百户长制度为区、乡制,奎屯成为乌苏县第二区第一乡,下辖黄沟、塔什奎屯、喀拉苏、店奎屯、开干其等5个自然村。1954年3月,乌苏县再次调整行政区划;奎屯成为第一区第一乡。1957年初,奎屯乡、八十四户乡、九间楼乡合并为幸福乡。1957年3月,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师部由炮台迁至奎屯。

1958年7月,奎屯从乌苏县版图析出,划归克拉玛依市管辖。1975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撤销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随之撤销,其农牧团场和工矿企业分别由所在地方管辖。

1975年8月29日,国务院批准奎屯成立县级市,直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管辖。9月10日,奎屯市宣布成立,由克拉玛依市析出。同时,伊犁州党政机关由伊宁市迁至奎屯市,奎屯市成为伊犁州首府。1978年7月,在原农七师奎屯地区场(厂)矿企业的基础上成立伊犁州奎屯农垦局。1979年10月,伊犁州党政机关迁回伊宁市。之后,州党委决定奎屯市和奎屯农垦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统一领导,分别核算”的体制,双方领导互相兼职。

1981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982年4月在伊犁州奎屯农垦局基础上恢复农七师;12月30日伊犁州党委发出《关于奎屯市党政机构单设的通知》:“现在兵团已经恢复,原奎屯农垦局已不存在,市、局领导互相兼任的领导职务,自然免除。”1983年1月,奎屯市革命委员会改为奎屯市人民政府,奎屯市与农七师体制分开,市委、市政府机构单设,直属伊犁州管辖。

1997年,奎屯市面积1036平方千米,人口24万,市区人口0.95万。辖5个街道:团结路街道、火车站街道、乌鲁木齐东路街道、北京路街道、乌鲁木齐西路街道。市政府驻团结街道。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奎屯市常住总人口285299人,其中:团结路街道37961人、乌鲁木齐东路街道19656人、北京路街道32778人、乌鲁木齐西路街道12379人、火车站街道7119人、开干齐乡483人、车排子兵团123团23973人、高泉兵团124团20167人、柳沟兵团12522288人、科克兰木12615161人、苏兴滩兵团127团16790人、前山兵团128团14457人、五五兵团129团16223人、六十户兵团130团20143人、喀拉苏兵团131团19151人、风城兵团137团6570人。

2003年,奎屯市总面积1171.42平方千米,总人口295521人。辖5个街道、1个乡:乌鲁木齐东路街道、乌鲁木齐西路街道、团结路街道、北京路街道、火车站街道、开干齐乡。市政府驻市区团结广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奎屯市常住总人口166261人,其中:团结路街道30012人,乌东路街道20010人,北京路街道47576人,乌鲁木齐西路街道8991人,火车站街道7706人,开干齐乡1591人,兵团一三一团24154人,天北新区262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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