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奎屯市医疗保障局: “一减一缓一取消”医保政策,预计减征4500万元

2020-03-17 08:00:00 来源:奎屯市 作者:奎屯零距离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伊犁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台的《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工作部署,奎屯市医疗保障局于2月1日起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延缓缴费、取消门诊慢性病年审等政策,及时落实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一、“一减”政策

自2020年2月起至6月止,对参加奎屯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共5个月。减征产生的统筹基金收支缺口,由历年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弥补。

二、“一缓”政策

因疫情影响造成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可申请缓缴城乡统筹医疗保险费,按规定经批准后,可延长缴费时限,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

在实行减征、延缓政策后,参保人员当期各项待遇不降低。

三、“一取消”政策

取消历年来执行的门诊慢性病年审工作。对2020年3月10日以前在市医疗保障局申请办理的门诊慢性病本结束日期统一调整为2099年,3月10日后办理的门诊慢性病本结束日期全部设置为2099年,即门诊慢性病本长久有效。

截至目前,按照减半征收工作要求,市医疗保障局对前期已完成的全市371家机关事业、各类企业单位中的9113人的2-3月缴费工作开始全面清退,目前清退费用340余万元。清退工作持续进行的同时,将对符合条件的1279家机关事业、各类企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约10200人,减半征收2-6月的单位缴费部分,预计共减免医疗保险费4500余万元。

为全面优化涉企服务,市医疗保障局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及时调整经办服务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形成减征和缓缴业务“一次性办结”绿色通道。同时,加强咨询、预约、线上服务,在减轻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的同时,减少人员聚集,实现业务“不见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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