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医保服务“智斗”疫情 业务下移开通网办、掌办新业务

2020-02-03 00:00:00 来源:新源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新源县医疗保障局业务办理通知


全县参保单位、职工及居民: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履行好医疗保障部门工作职责,现将新源县医疗保障局相关业务办理通知如下:

一、根据工作实际,目前柜台业务暂停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为保障参保人员的业务需求,我局部分业务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和电话办理。参保人员如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修改维护个人信息,可以通过电话办理,办理电话0999-5020248。

二、对原经县级及州级医院同意转往上一级医院的疑难重症(如恶性肿瘤、白血病等)病人需再次到上级医院复查的,可通过电话办理转诊转院备案,办理电话0999-5020248,其他需转院的可到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或妇幼保健院(限儿科和妇科)办理转院手续。

三、2月1日起网上业务正常办理,各参保单位可以在网上提交业务;已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银行代扣代缴业务的灵活就业人员正常代扣,请及时将钱存入银行卡,保证代扣成功。

四、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办理(附后)、或到就近的村(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

五、在异地就医需拿回医保局报销的医疗费用报销和申请门诊慢性病(白卡)业务暂定由村级收集资料报乡镇,由乡镇统一收集报县医疗保障局办理。

1、异地就医报销所需资料:参保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总)结、出院医疗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住院整套病历复印件。2、慢性病申报所需资料:参保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近两年内住院病历。

六、乡村两级慢性病患者购药,可持社保卡到居住地所在乡镇卫生院购药,部分乡镇卫生院限制类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到县级医疗机构取药后与患者进行结算。在县城居住的参保患者可直接到县医院或中医院购药。 七、为确保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不受损害,如发现我县定点零售药店存在恶意涨价、坐地起价的,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电话:13709995961 18909991800监督电话:18909993360 13309990236

特此通知!


 新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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