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清查并实施注销登记的通知》(湘农机监发[2017]18号)、(益农机发[2019]91号)文件精神,现对超使用年限、长期脱检拖拉机进行公示,公示期二个月,再次告知车主在一月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南县农机车辆牌证管理机构将根据文件要求宣布拖拉机号牌、行驶证无效。 特此公告。 南县农机事务中心 2020年8月24日 |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清查并实施注销登记的通知》(湘农机监发[2017]18号)、(益农机发[2019]91号)文件精神,现对超使用年限、长期脱检拖拉机进行公示,公示期二个月,再次告知车主在一月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南县农机车辆牌证管理机构将根据文件要求宣布拖拉机号牌、行驶证无效。 特此公告。 南县农机事务中心 2020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