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政人〔2019〕8号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振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决定: 李振华同志任区公安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免去其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高配正科)职务; 免去周文哲同志的区公安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免去黄宁莉同志的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主任(高配正科)职务; 何毅刚同志任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伟林同志任区公安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区公安分局凼底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郑春辉同志的区公安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伟军同志任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高配副科); 免去尹玉仔、蒋铎、王方国、黄少华同志的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高配副科)职务; 蒋孟禹同志任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高配副科); 欧阳忠同志任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高配正科),免去其区公安分局珠山派出所所长(高配正科)职务; 张承伟同志任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付群英同志任区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免去唐青华同志的区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栋梁同志任区公安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阳景业同志任区公安分局零陵看守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陶文波同志的区公安分局零陵看守所所长职务; 免去李韦君同志的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所长职务; 杨建云同志任区公安分局反恐怖大队大队长; 免去黄维文同志的区公安分局法制信访室主任职务; 周国良同志任区公安分局徐家井派出所所长(高配正科),免去其区公安分局南津渡派出所所长(高配正科)职务; 郭红波同志任区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所长(高配正科),免去其区公安分局邮亭圩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唐利国同志的区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所长(高配正科)职务; 唐军明同志任区公安分局珠山派出所所长(高配正科); 朱文义同志任区公安分局沙沟湾派出所所长; 免去黄太国同志的区公安分局沙沟湾派出所所长职务; 谢博同志任区公安分局黄田铺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区公安分局富家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李国庆同志的区公安分局黄田铺派出所所长职务; 伍明强同志任区公安分局菱角塘派出所所长; 免去邓世明同志的区公安分局菱角塘派出所所长职务; 汤烨同志任区公安分局接履桥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区公安分局大庆坪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刁小勇同志的区公安分局接履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蒋平建同志任区公安分局水口山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雷志旭同志的区公安分局水口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名轩同志任区公安分局富家桥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彭伟民同志任区公安分局邮亭圩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蔡昭群同志任区公安分局石岩头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晨辉同志的区公安分局石岩头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秦志军同志的区公安分局梳子铺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玮骞同志任区公安分局凼底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蒋刚同志任区公安分局大庆坪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 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