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宁远县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宁政办[2019]16号)的规定,县养殖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财政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有关人员对申报奖励资金的172户养猪户按照文件精神逐户进行审查和项目验收,经反复研究并报县政府批准,筛选出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户115户,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来人、来电、来函对公示名单予以监督、举报。举报者请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及所在单位,我们将严格为举报者保密,匿名电话、匿名信一般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从2019年11月20日-26日。 举报地点:宁远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举报电话:0746-7227149
宁远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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