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人〔2019〕9号
宁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冯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冯兆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彭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督查室主任(兼)(试用期一年); 朱松青同志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县商务局总经济师职务; 免去欧阳俊杰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欧阳丽芳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欧阳帆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冯友富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罗群波同志任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姜海军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李剑飞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孙新明同志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总工程师; 李红茂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欧阳正中同志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肖永年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少文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队长职务; 匡云峰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薛庭勋、王能文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兼); 徐永宁同志任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免去其县九嶷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吴国斌同志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房产局局长职务; 李怡恰同志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房产局副局长职务; 陈文军同志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房产局副局长职务; 欧阳土荣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副主任(副台长)、副总编辑(兼),免去其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王海清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副主任(副台长)、副总编辑(兼),免去其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谢剑平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副主任(副台长),免去其县广播电视台总工程师职务; 陈美全同志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 李民俊同志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 欧阳昌勇同志任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免去李元斌同志县投资促进事务局局长职务; 段振宁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郑万平同志任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宁远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7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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