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人〔2020〕12号
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县九疑山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县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县人民政府决定: 胡青文同志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欧嶷琼同志的九疑山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职务; 免去贺斌同志的九疑山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王辉同志任九疑山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九疑山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职务; 免去邓元金同志的县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职务; 免去陈靖萍同志的县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职务; 免去陈晓艳同志的县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职务。 请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完善法定程序。
宁远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2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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