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岳阳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岳阳市河委办[2018]98号)文件要求,为强化市县河长制湖长制组织领导,规范市县区河长湖长设置,县市区党委常委及政府主要负责人每人至少担任一条河流或湖泊的河(湖长),根据我区实际,现将我区区级河湖长调整如下: 谢 胜 (区委书记)第一总河长 李 勇 (区长)总河长 副总河长李卫兵 庞域建 白再兴 (区委副书记)长江河长(责任部门:区水利局) 罗 遥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濠河河长(责任部门:区住建局) 李爱玲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建设垸西干渠河长(责任部门:林业局) 马志光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洞庭湖湖长(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傅大斌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君山垸南北干渠河长 (责任部门:区卫计局) 彭志展 (区委常委、人武部部长)君山垸东西干渠河长(责任部门:区发改局) 陈华生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钱粮湖垸东西、南北干渠河长(责任部门:规划分局) 周 峰 (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建设垸东干渠河长(责任部门:司法局) 李卫兵 (副区长)采桑湖湖长(责任部门:环保分局) 彭红卫 (副区长)悦来河河长(责任部门:公安分局) 丰为民 (副区长)藕池河河长(责任部门:区人社局) 庞域建 (副区长)华容河河长 (责任部门:区农业局) 周志辉 (副区长)团湖湖长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吴国良 (副区长)华洪运河河长 (责任部门:区交通局) 根据市河长办要求,设立“一河一长一办”,办公室设在责任联系部门,具体职责为:协助区级河长湖长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本流域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组织召开区级河长湖长会议、开展河长湖长巡河巡湖、督促河湖问题整改,协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等,同时,责任联系部门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注:如区级河湖长因工作变动,自行退补,只报区河长办备案,不另行发文。 2018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