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第四批扶贫产品的公示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44号)的部署和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扶贫产品认定工作。经供应商申报、县乡审核认定等程序,拟认定岳阳县饶港种植专业合作社瓜蒌子等产品为扶贫产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3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岳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曹祥 联系电话:0730-7638218 岳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