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政人〔2016〕5号 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彭四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彭四旺同志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付红宾同志任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免去其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毛绍波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万轶同志任县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杨四恩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罗文俊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任志勇同志任县环保局副局长; 任春锦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环球同志任县城建投资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 刘望才同志任县生态工业园副主任; 罗乐之同志任县建材产业改造升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杨洲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岳军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刘君保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陈石准同志任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李立新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彭泽龙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陈定龙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新球同志任县规划局副局长; 许海峰同志任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张亮辉同志任县东洞庭湖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阮振国同志任县渔政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李细雄同志任县市场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免去廖孝坤同志县长助理职务; 免去任小军同志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职务; 免去易立勤同志张谷英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方七零同志县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淼清同志县发改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立文同志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16-4-11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 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1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