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政人〔2017〕4号 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杨敏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杨敏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许英勇、朱满迎、张六一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响球、梁贤定同志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喻帜文同志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亚文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肖志安、罗文俊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熊乐明同志县殡葬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陈民主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家齐同志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免去李祖香同志县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郭吉良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卫兵同志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邓般四、刘友四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德保、方望平同志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方继球同志县农业局总农艺师职务; 免去陈岳军同志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建平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次良、吴光辉、方助民、张国礼、万意、罗学龙同志县商务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任新、李良红、穆梦华、周关度、陈继凤、张钦喜同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余预芬、李良启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戴忠军同志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任春锦同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高小阳同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谷四英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胡乃知同志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熊希同志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卢权力、费荣辉同志县农村经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17-5-8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 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8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