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定政办发〔2020〕213号)

2020-12-14 00:00:00 来源:定边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定单位: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扎实做好全县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2020年12月我县PM2.5浓度目标4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同比提高4天。2021年1-3月,我县PM2.5浓度目标40微克/立方米之间,优良天数同比提高4天。(具体预期目标见附件)

  二、明确工作举措

  (一)强化省控站点周边环境管控。以省控站点(定边县第四中学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为核心,落实网格化制度,对散煤燃烧、锅炉排放情况及施工作业、烟花爆竹禁限放等产生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进行全方位管控。(定边街道办负责)

  (二)加强建筑工地及渣土车扬尘管控。对秋冬季开展施工的建筑工地进行加密巡查,严格落实覆盖、硬化等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对渣土车带泥上路和冒顶滴漏等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县住建局负责)

  (三)推进清洁取暖及散煤污染管控。依法取缔违规散煤销售网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全面禁止散煤燃烧。(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定边街道办、贺圈镇政府、盐场堡镇政府配合)

  (四)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举措,依法查处禁限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县公安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定边街道办、贺圈镇政府配合)

  (五)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强化“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开展秸秆、垃圾焚烧专项巡查,坚决杜绝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

  (六)全面做好道路保洁。创新工作举措,对城区道路实行全天候保洁,以定边县第四中学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为重点,遇雪天及时清理主要道路积雪,防止融雪过程产生颗粒物污染。(县住建局负责)

  (七)加强“散乱污”工业企业污染防治。重点对偏远地区留存的违法砖瓦厂、塑料加工厂等小型散乱污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坚决防止死灰复燃,确保全县“散乱污”工业企业动态清零。(县工贸局牵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配合)。

  (八)推行企业绩效评级。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企业绩效评级工作。在应急响应期间,根据企业绩效落实差异化限产和减排措施。(县环保局负责)。

  (九)加强非道路机械污染管控。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和尾气排放检测工作。严禁尾气排放不合格的工程机械在我县施工作业。(县环保局负责)。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各部门是污染防治的主体,要高度重视秋冬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坚决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加强考核问责。全面落实铁腕治污“五个一”工作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乡镇(街道办)和部门采取督办、通报、约谈、问责等措施,推动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定边县2020年秋冬季PM2.5和优良天数预期目标.docx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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