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志》第七编 农 业 第一章 生产条件 第一节 土地·耕地

2019-04-24 00:00:00 来源:网站首页-清涧县人民政府 作者:来源清涧县志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第七编 农 业   第一章 生产条件   第一节 土地·耕地  

第一节 土地·耕地

    清涧土地总面积,县统计部门曾用数为1560平方公里(234万亩),《陕西省地图集》(省民政厅测绘局·1976年)为1881平方公里(282.15万亩)。1980年,陕西省林业勘察设计院所定面积2739379亩。1985年,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量算面积为1841.49平方公里(2762228.5亩),比统计部门所用面积增加281.49平方公里,较《陕西省地图集》记载面积减少39.51平方公里。1991年全县土地资源详查(以1991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间)面积为1851平方公里(2776497.1亩),比土壤普查面积多9.51平方公里。
    土地自然类型
    1985年土壤普查中,将全县土地自然类型划分为风沙土地、丘陵沟壑地两大类,风沙地、梁峁坡地、沟坡地、塬地、沟道地、河川地6亚类,21个单元。土地详查中,自然类型为5类21亚类,总面积沿用土壤普查数字。
    塬地 位于丘陵沟壑地顶端,地势平坦,水土流失较轻,肥力较高。主要分布于下二十里铺、老舍窠、双庙河和高杰村等乡。总面积13915.4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0.5%。其中平缓塬地7803.2亩,起伏塬地5452.5亩,梯塬地659.7亩。
    梁峁正地 位于沟缘线以上,农林草地间布,农田占绝对优势。除梯田外,水土流失严重,土壤贫瘠。各乡(镇)均有分布。全县1323227.3亩,占总面积47.9%。其中旱梯田250313.4亩,水梯田669.2亩,缓坡地274860.1亩,陡坡地659433.3亩,极陡坡地137951.3亩。
    沟坡地 位于沟缘线以下,至坡底线之间,常有大冲沟及滑坡、崩塌出现。活土层较厚,但水土侵蚀极其严重。面积1231431.9亩,占总面积44.58%。其中坬坡地533574.4亩,崖坡地697857.5亩。
    沟道地 位于坡底线以下,土层深厚,适宜性强,为高产地之一。全县均有分布,以中西区为多。全境60665.3亩,占总面积2.2%。其中沟条地8681.7亩,沟坝地33780.6亩,沟台地16055.6亩,埝窝地1976.6亩,沟床170.8亩。
    河川地 主布于黄河、无定河、清涧河、岔口河、川口河等河川及其他大沟道。由河流冲淤而成,地势平坦,接近水源,多有国营灌渠,为县粮食主产区。面积132988.6亩,占总面积4.81%。其中高阶地44877.6亩,上川地11928.3亩,中川地17352.6亩,下川地13456.5亩,河滩地10169.2亩,河床35204.4亩。
    据1985年农业区划中调查测算,全县82.91%的土地坡度在16°以上,其中16°以上的耕地占该坡度土地的68.6%。
表7-1 清涧县1985年土地坡度组成
    单位:平方公里

			


			    土地利用
    据全县土地详查资料,清涧2776497.1亩土地利用状况如下:
    耕地
    本县共有耕地1175885.2亩(1949~1990年沿用面积见表7-3),占土地总面积42.35%。西部丘陵沟壑区耕地占全县耕地总面积81.7%。
    水浇地 计2664.6亩,占耕地面积0.23%,其中川水地2654.4亩,沟水地10.2亩。各乡(镇)均有分布,无定河、清涧河川道面积最大。
    旱地 1172609.1亩,占耕地面积99.72%。内有滩旱地991.1亩,川旱地6821.6亩,沟旱地26125.4亩,梯旱地218760亩,塬旱地2765.1亩,坡旱地916944亩,轮歇地201.9亩。各乡(镇)均有分布。
    菜地 611.5亩,占0.05%。主布于师家园则、店则沟、下二十里铺、乐堂堡等乡,以城郊石台寺、赤土沟、下七里湾、师家园则诸村为多。
    园地
    种植采集果叶根茎为主的木本和多年生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以上的土地为园地。全县共有146752.4亩,占土地总面积5.29%。
    果园 全县计有果园138433.8亩,占园地面积94.33%。主布于西部丘陵区及公路沿线所在乡(镇),东部多集中在黄河、无定河沿岸,其他乡(镇)零星分布。其中:
    苹果园 计36975.5亩,占果园面积26.71%。全县分布,西区较多。师家园则乡面积最大,6546.9亩,下二十里铺乡次之,6176.4亩;乐堂堡乡为5155.1亩,老舍窠乡3866.7亩,石嘴驿镇2530.4亩,郝家墕乡2434.7亩,东拉河乡2117.8亩,李家塔乡2043.6亩,折家坪镇1546.3亩;寨沟、二郎山乡最少,仅有数十亩;其余乡(镇)均在400~1000亩左右。
    枣园 100075.5亩,占果园面积72.29%。全县分布,黄无沿岸尤为集中。高杰村乡26234.8亩,玉家河乡15749.7亩,双庙河乡11047.7亩,老舍窠乡10969.9亩,石盘乡9208.5亩,二郎山乡7505.4亩,东拉河乡6770.7亩,店则沟乡5163.4亩,解家沟镇3119.6亩;师家园则、折家坪和乐堂等乡(镇)最少,皆在百亩以上。
    桃园 共474.9亩,占果园面积0.34%。主要分布于11个乡(镇)。李家塔、店则沟面积最大,分别为136.3、117.3亩;玉家河94.4亩,石嘴驿36.7亩,乐堂堡34.2亩,其余乡(镇)均在10亩以下。
    杏园 共308.2亩,占果园面积0.22%。主要分布于双庙河、乐堂堡等13个乡(镇)。乐堂堡面积最大,81.3亩;老舍窠次之,60.6亩。
    梨园 452.3亩,占果园面积0.33%。李家塔、郝家墕、乐堂堡、东拉河4乡大面积分布。
    葡萄园 全县为147.4亩,占果园面积0.11%。面积最大的东拉河乡47.6亩,折家坪镇45亩,最小的解家沟镇仅有4亩,店则沟等10余个乡(镇)基本没有。
    桑园 全县计有7556.7亩,占园地面积5.15%。面积最大的是西部黄土丘陵区10个基地乡(镇),其中店则沟2422.2亩,李家塔1906.5亩,乐堂堡979.8亩,东拉河511.7亩,师家园则478.7亩,双庙河404.2亩,折家坪265亩,石嘴驿234.2亩,其余乡(镇)各仅为30~100亩左右。
    药园 761.9亩,占园地面积0.52%。主要分布于双庙河、东拉河、店则沟、郝家墕、折家坪等乡(镇)。
    林地
    全境共有生长乔木、灌木的土地516412.6亩,占总面积18.6%。多集中在西部丘陵区。
    有林地 335738.9亩,占林地面积65.01%。各乡(镇)均有分布,下二十里铺、双庙河、老舍窠、折家坪和石嘴驿等乡(镇)面积最大。
    灌木林地 123572.5亩,占23.93%。以柠条为主,主要分布于西部丘陵区。石嘴驿镇面积最大,27822.5亩;师家园则乡次之,13314亩;双庙河乡12774.1亩,下二十里铺乡11232.5亩,店则沟乡8933.2亩,乐堂堡乡5948.6亩,折家坪镇4228.2亩。
    疏林地 57011.5亩,占11.04%。大面积分布于师家园则、折家坪、下二十里铺乡(镇)的清涧河川道和丘陵沟壑区。
    未成林造林地 89.7亩,占0.02%。皆在折家坪镇。
    牧草地
    全县有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694902.6亩,占总面积25.03%。其中天然草地694627.2亩,占牧草面积99.96%,分布各乡(镇);人工草地275.4亩,占0.04%,以紫苜蓿、沙打旺为主,双庙河乡141.4亩,二郎山乡134亩。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即城乡居民点、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并含内部交通、绿化用地。境内共91812.7亩,占总面积3.31%。其中城镇居民点2528.3亩,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2.75%。主要分布于秀延镇、折家坪、石嘴驿、解家沟4镇;农村居民点88519亩,占96.41%。县内639个行政村、44905户,村均占地138.53亩,户均2亩。店则沟乡居民点最大,占地8669.8亩;寨沟最小,占地2304.7亩。全县农村居民用地人均0.48亩,店则沟、乐堂堡2乡最多,为0.69亩,师家园则乡和折家坪镇最少,分别为0.32和0.34亩。工矿用地205.6亩,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0.22%;特殊用地559.8亩,占0.61%。
    交通用地
    全境居民点以外,各种道路及其附属用地6167.1亩,占总面积0.22%,各乡(镇)均有分布。其中公路用地2945.8亩,占交通用地47.77%;农村道路用地3221.3亩,占52.23%。
    水域
    全县水域面积26825.5亩,占总面积0.97%。其中河流水面19367.5亩,占水域面积72.2%,主要分布于黄河、无定河、清涧河、川口河、岔口河及其支流;水库164.4亩,占0.61%;滩涂7271.7亩,占27.11%,主要分布于黄、无、清沿岸;水工建筑21.9亩,占0.08%。
    未利用土地
    境内计有尚未利用土地、包括难利用之地117739亩,占总面积4.24%。其中荒草地9393.4亩,占未利用土地7.98%;沙地1745.2亩,占1.48%,主要分布于李家崖村沙坪上;裸土地536.4亩,占0.46%,主要分布于石盘、二郎山、高杰村、玉家河等乡黄河峡谷地带;裸岩石砾地71022亩,占60.32%;田坎35042亩,占29.76%。
表7-2 清涧县土地详查各乡(镇)土地总面积一览表

			


			    耕地与人口
    清道光七年(1827),清涧有土地198949亩,其中民地190769亩,屯地8180亩;熟地60251亩,荒地138698亩,人口92960人,人均土地2.14亩、熟地0.65亩。1941年,全县耕地524091亩,人口84024人,人均6.24亩。1949年,全境耕地增至869400亩,人口87241人,人均9.97亩。之后耕地绝对数趋减,人口剧增,人均耕地锐降。1969年耕地879300亩,人口139578人,人均6.3亩。1989年,境内拥有耕地668754亩,人口186125人,人均减为3.59亩。1990年末,195045人占有耕地666851亩,人均仅有3.42亩,当年全县减少耕地1903亩。
表7-3 清涧县1949~1990年耕地面积统计表
    单位:万亩、田

			


			    土地建设与治理
    见第10编第3章。
    土壤
    见第3编第4章。
表7-4 清涧县1990年各乡(镇)耕地面积统计表
    单位:亩

			


			    注:秀延镇属国营耕地。
    土地管理
    民间解决土地纠纷,昔多以契约为依据。明清时,土地管理状况无资可考。国民党统治区,土地秩序混乱。苏区和陕甘宁边区时期,曾颁发有简易土地和窑房登记证。建国后,境内土管业务先后由民政、城建、农业等部门负责,工作不很正规。五六十年代,单位建设用地由县审批,有时在数量上控制不严,失之过宽。70年代,农村社员宅基地,一般由生产大队批划,注意保护农田,占用三田甚少。80年代以来,城乡建设频繁,所谓“有钱没钱都修窑”,乱占滥用土地现象屡见不鲜,非法买卖、租赁和转让土地的行为亦有发生。
    1986年1月,县政府责成农牧局对全县非农用土地进行了一次大清查。1982~1986年,全县乱占滥用土地修建者1468户,修窑3438孔,占耕地578.5亩。其中坝地18.7亩,梯田107亩。在违法占地中,未经批准的163户,修窑305孔,占用耕地63.4亩;村委会越权批准993户,修窑2450孔,占用耕地377亩;乡政府越权批准269户,修窑624孔,占用耕地133.1亩。此次只作摸底,未作处理。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7~9月进行第二次土地大清查。全县查出违法占地修建户3741户,其中国家单位11个,干部职工38户,违法占地1409.9亩,包括耕地739.7亩,非耕地670.2亩。违法占地中,擅自占用101.5亩,非法买卖12.25亩;越权批划861.1亩;少征多用214.5;占而未用224.7亩。全县依法收回土地342.7亩,罚款18852.8元,拆除非法建筑窑洞6孔,批评教育174人,补办手续3594户,发放宅基地证4750份,效果好,震动大。
    1987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县土地管理局召开会议56次,发放有关资料,出动宣传车,利用布告、广播、电视和录像等各种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1987、1988年全县非农业用地指标为1250亩(耕地670亩,非耕地580亩)。县政府根据“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先国家,后集体,再个人,统筹安排。全县两年共审批非农占地1133.8亩,其中耕地133.7亩,非耕地950.1亩;国家占用50.5亩,乡镇集体占用9.4亩,村民占用1073.9亩;节约建设用地指标116.2亩。
    1989年,对非农业建设用地作了进一步清查。1987~1989年,1292户非法占用土地332.4亩,其中未经批准者39户,越权批准23户,买卖土地3户,批少占多125户,其他违法占地的有1102户。在查证基础上,收回土地6.4亩,拆除违法建筑物400平方米,罚款9290元,行政拘留4人,干部停职检查3人,处理乡村干部13人,补办手续1094户,同时处理土地纠纷案25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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