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医疗保障局关于 简化感染(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 异地就医治疗备案程序的通知 广大参保人员: 为确保我县参保人员异地感染(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能及时就医治疗,我局简化备案程序,建立特殊时期异地备案临时措施,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现将备案程序明确如下: 感染(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异地就医治疗直接致电子洲县医保经办中心进行备案,需提供患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异地居住地址、参保类型(干部职工或城乡居民)、病种、就医医院。 联系人:胡 姣 0912-7225834 13468805558 子洲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