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20-02-09 17:09:00 来源:广西玉林兴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兴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兴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食品经营者,注重健康饮食,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一、按照近期疫情防控要求,国家已明令禁止各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进行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希望广大消费者和食品经营者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决抵制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远离“野味”。

二、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等经营者应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采购、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

三、食品销售者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贮存销售、人员卫生等环节的工作,超市售卖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应当使用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按照保障食品安全的温度要求存放,售卖过程中应当戴手套、口罩,避免消售人员及消费者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

四、广大消费者家庭自行加工食物时,要勤洗手,肉禽蛋等食物一定要烧熟煮透。选购畜禽肉制品,应选择有资质的食品经营单位,不购买或自行宰杀活禽,不购买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不采购、不馈赠、不接收、不加工“野味”。

五、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应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和送餐人员的防控宣传,确保配送容器每天清洁消毒,严格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送餐人员保持个人卫生,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六、消费者订购餐饮外卖,应查看商家是否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并选择距离相对较近且可在短时间内送达的供餐单位订餐;查验外卖食物是否已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污染。倡导“无接触配送”,协商约定将餐食放在指定位置,避免面对面送取餐,尽可能确保安全。

广大群众发现违法规定举办群体性聚餐、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及肉制品、以及其他违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要求等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可通过下方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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