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下午,镇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巡查组定期开展森防巡查工作。期间,发现云卓面村委沙洞村有一起违法野外用火行为。巡查组立即对违法用火当事人进行制止,并将其带回镇派出所处理。 经审讯,涉事人员(李XX,女,65岁,云卓面沙洞村人)对违法野外用火的行为供认不讳。该行为违反了《新兴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2021年第1号)之规定,镇派出所民警依法依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现场写检讨书作深刻检讨,并作出了书面警告处理。 据悉,根据《新兴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2021年1号)的要求,从2021年1月28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全县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严禁一切违法野外用火行为。拒不执行该禁火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车岗镇党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