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的预警公告

2018-04-20 08:00:00 来源:红塔区新闻网 作者:红塔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夏秋时节是野生菌生长和产出旺盛期,也是食用野生菌中毒的高发期,为有效遏制和预防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特发布预警公告如下:

一、食用野生菌中毒的原因

(一)误食有毒菌类。常见的野生菌有上百种,但能食用的野生菌只有三四十种;一些有毒菌与无毒菌外形相似或混杂生长。

(二)生长环境因素。一些野生菌虽属无毒菌类,但如果其所生长的地方发生污染(特别是农药),误采误食后会引发中毒。

(三)加工食用方法不当。即使是无毒的野生菌,如果加工过程中未烧透煮熟,或者多品种混杂加工,食用后也容易引发中毒。

二、食用野生菌中毒的危害

有毒野生菌毒性成分复杂,即便通过烹调、加工或者晒干等方式也不能破坏其毒性。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致死。食用野生菌中毒后,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

三、有效防控食用野生菌中毒

(一)不采买、食用自己不熟悉或霉变的菌类。加工、食用方法要得当,野生菌不宜凉拌食用,不用急火快炒,要烧熟煮透。最好每次食用一种野生菌,适量食用,不要一次食用过多。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以避免所含成份与乙醇发生不良反应引起食物中毒。

(二)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用餐单位加工、制售野生菌类菜肴;禁止农村(社区)家庭集体聚餐加工食用野生菌,避免发生因食用野生菌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三)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把食品原料关,加大对食品原料的索证索票检查,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把野生菌采购和加工关,不采购不熟悉或霉变的菌子,严格按照安全的烹饪方法加工菌子,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四、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把防控野生菌中毒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最大限度防范发生野生菌中毒事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通过粘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正确食用野生菌的方法和鉴别野生菌的知识,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野生菌的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应急防范措施,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提高防范处置能力。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等集中供餐场所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五、妥善处置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

食用野生菌10分钟至48小时内,如果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看东西不明或幻视、幻听等症状,应及时、就近到医院就诊。对于情况紧急的患者,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先采取催吐、导泻的方法使毒素尽快排出体外;对已经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中灌水,防止窒息。尽量保留中毒发生前食用的野生菌样品或呕吐物,供专业机构检验后作为医疗救治参考。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及时向区卫计局和市场监管局报告。

特别提醒:广大群众要注意识别野生菌形态,勿采勿食不认识的野生菌。食用野生菌10分钟后~72小时内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等症状,应尽快到医院就诊。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玉溪市红塔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编辑:红塔区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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