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勇于实践,完善管理,涌现了一批先进企业,根据省、市《关于开展云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和《华宁县开展稳定劳动关系和谐共生行动工作方案》,经华宁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以下企业(工地)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示范企业、示范工地。按照《关于开展云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华宁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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