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示范企业、示范工地公示

2020-10-27 08:00:00 来源:华宁县人民政府 作者:华宁县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勇于实践,完善管理,涌现了一批先进企业,根据省、市《关于开展云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华宁县开展稳定劳动关系和谐共生行动工作方案,经华宁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以下企业(工地)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示范企业、示范工地。按照《关于开展云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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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宁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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