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根据《华宁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政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华宁县农业农村局将举行《华宁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华宁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的编制,是否合法、适当,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0年12月上旬举行,具体听证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15至20人。其中: 1. 本县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华宁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公民11至14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 本县内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4至6人。 3. 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华宁县农业农村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5人以上,采取自愿报名或在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农业农村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传真0877-5011402;网上报名请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网址http://ygzf.yn.gov.cn),网上报名请登录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hn_njj@163.com。采用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2日17:30 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华宁县农业农村局将于2020年11月24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网址http://ygzf.yn.gov.cn)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于听证会举行前3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附:《华宁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联系人:李玮 联系电话:0877--5011402
华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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