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士企业暨产品质量专项检查抽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县预拌混凝土企业暨产品质量专项检查抽查的方案》,12月12日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民防空和建筑市场管理股、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和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技术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我县混凝土预拌企业----云南恒宇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质量检查。 按照专项检查抽查的内容采取随机抽样进行检测,本次检查对企业质量保证管理体系进行了检查,并抽查了当天预拌C30混凝土的1小时坍落度经时损失值1组;制作7天抗压强度试件2组,28天抗压强度试件2组;对进场的预拌混凝土用砂、碎石进行取样,样品送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其中砂抽检细度模数、含泥量和压碎指标值,碎石抽检含泥量和压碎指标值。待各项检查结果出具汇总后将按时上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次专项检查督促了我县预拌混凝土企业加强自身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从而查缺补漏,进一步规范质量行为、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确保我县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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