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3日华宁县住建局、华宁县人社局到水云间、华城大院、宁诚尚居、全身健身中心新建工地,对农民工工资保障落实等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人员查阅了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的管理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台账,并就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在建的工程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款的时候,必须按比例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用于银行代发农民工的工资;二是落实银行足额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三是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四是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五是落实施工现场信息 “双公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维权信息公示牌、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按月支付(银行代发)信息公示栏。)制度。从源头上治理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发生,从而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