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交警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叶车辆 查获烟叶1000公斤涉案价值2万余元

2020-09-03 00:09:00 来源:华宁县人民政府 作者:华宁县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8月29日晚,华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周末夜查整治行动中,成功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叶车辆,涉案烟叶重量1000余公斤,涉案金额2万余元。

当日22时30分许,华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国道S357线华宁县境内江华公路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周末夜查整治行动时,民警在对一辆白色华晨金杯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辆玻璃贴有深色车膜,根本无法看清车内情况,且伴有一股浓烈的烤烟味道,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神情慌张表现的很不自然,执勤民警立即要求驾驶人打开车门接受检查,当打开车门后,果不其然,该车将后排座位全部拆除后装了满满一车烟叶。

原来,该驾驶人系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何某,经对驾驶人何某询问后得知,何某从红河州弥勒县花了2万余元购买了这车烟叶,打算私运烟叶到玉溪市通海县销售,谁知驾车行驶至华宁县境内就被交警逮个正着。

当晚,交警大队对何某驾驶非法改装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了处罚,并对该车非法运输烟草一案已移交至了华宁县烟草专卖局作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示 

根据《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运输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包括再造烟叶和烟梗)、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不得运输烟草专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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